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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技术成果、示范工程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推动和规范我市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及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并组织拟订地方标准;组织全市环境监测体系的规划与建设;组织管理全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应急监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负责环境质量的信息公开;负责环境监测资质管理;负责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国控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参与拟订环保产业政策、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市环保产业发展。